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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正>国务院日前批转的《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》已经定调: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,"十二五"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,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。现在,资源类央企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为15%,一般竞争类央企的上缴比例为10%,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为5%,烟草类央企为20%。这四类央企上缴红利的调整比例不会"一刀切"的都是5个百分点,(本文共计1页) [继续阅读本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