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脑天才酿出“木马入刑”第一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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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正>2011年6月20日,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"木马病毒"案,涉案的7人分别各自领刑。让人震惊的是,编写"木马病毒"的竟是广东某中学一名成绩优异的在校生吴海波,他因"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"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,并处罚金2800元。"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"是刑法修正案(七)新规定的罪名,吴海波成为全国该罪名的领刑第一人。在庭审现场,吴海波的父亲及哥哥泪流满面,他们绝想不到承载着全家人希翼与梦想的吴海波会误入歧途……(本文共计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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