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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正>以投资公路、矿山等基础设施建设获取高额返息为诱饵,"忽悠"400余人投资金额过亿元。日前,被告人刘献萌、陈美琪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审。检方指控,2006年10月至2009年6月期间,万蔚兰(另案处理)伙同被告人刘献萌、陈美琪,在海淀区中建大厦A座3层华鹏蓝天企业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内,以高额返息为诱饵,发展客户投资,取得不特定群众400余人投资金额累计人民币1.6亿余元,(本文共计1页) [继续阅读本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