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司机“借钱”不成 劫杀女乘客被判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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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正>女乘客郝某搭乘"黑出租"途中被黑车司机冯春永抢劫后杀害抛尸。日前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冯春永死刑。据冯春永供述,2006年11月29日晚6时,被害人郝某乘坐他驾驶的"面的"。他在和被害人聊天过程中提出向她借50元钱,被郝某拒绝。他一气之下停车抢了被害人的皮包,被害人反抗并呼喊时,他用一根铁棍扎死郝某,并开车把死者的尸体拉到河北省固安县的一个桥上,将尸体抛至桥下。他从被害人处抢得诺基亚手机1部、120余元人民币和一张银行卡。(本文共计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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