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志 文章
kIndex
rev
<正> 1949年8月11日,新上海的人民法院宣告建立,为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法院设置了"问事代书处",免费为居民代写诉状。同时公告社会:禁止私人干涉诉讼,不能为人代写状子牟利。无论法院怎样声明,社会上还是有杨振寰、李鸿福、赵幼青三个"讼棍"在法院附近兜揽"生意",自吹能笔下生花,包赢官司。于是一(本文共计1页) [继续阅读本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