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历“5·12”,思考地震误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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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5月12日午后,和往常一样,我在重庆市内一栋18层楼的底层“打电脑”。突然,感觉座椅摇晃不定,人也随之摇摆而觉得晕眩。开始,以为是自己平衡能力较差的缘故。但几秒钟之后,摇晃依然,就立即意识到地震来了——毕竟有过几次“跑地震”的“经验”。我立即呼叫家里的人,她们凭“以往的知识”,就立即往外跑。室外,陆续聚集了防地震的上百人。“这次地震震级起码有七八级。”在惊魂未定或甫定的人们鼎沸的议论声中,我听到了这样的说法。“没有,最多五六级,如果有七八级的话,那我们不是要像1976年唐山地震那样呜呼哀哉了!”几分钟以后,我决定回房间继续“按键盘”。不过,此时已不能“专心致志”了——我在思考关于地震的某些误区。误区一:混淆地震震级和地震烈度。我们所说的“唐山地震是7.8级”中的“7.8级”,是指地震震级“里氏震级”——由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地震学家里克特和古登堡于1935年提出。地震震级表示地震本身的大小,通常按地震释放的能量大小,用公式计算出来以后,由下面的表1来划分。很显然,每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——而且与观测者们的主观感觉无关。我们通常说的某地震是几级,就是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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